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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液氨泄漏果蔬疑受污染 损失由谁埋单

温州网讯 昨日,市民王先生致电称,“我们30多人储存在某冷库中的水果和蔬菜全被该冷库泄漏的氨气污染了,工厂方面不但不肯赔偿,还要求我们将这批被污染的果蔬进行销售,但我们认为这批果蔬有‘毒’不能销售,现在不知如何是好。”

昨天上午11时许,记者赶到王先生所指的瓯海潘桥鑫鑫牧业有限公司的冷库。刚出电梯记者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气味,进入冷库,这种味道愈加浓烈,冷库中备有多台排风机,地上还有积水。“这种皇冠梨,通常情况下能储存1年,但是由于氨气泄漏,这些原本雪白的梨已经变成了‘黑梨’,根本不能食用。”水果商王先生指着已经发黑的皇冠梨说。

“事故是5月19日发生的,当天早上6点15分左右,我发现情况不对,赶紧向公司进行了汇报。”该冷库的承包人潘先生讲述,之后他和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紧急事故处理,灌水并对冷库进行排风以稀释氨气浓度。据他初步统计,客户储存在冷库中的梨、苹果和榨菜等价值200多万元。

另一个运转正常的冷库与该冷库相比,没有强烈异味,地上也较为干燥。不过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的异味为果蔬腐烂导致,并非残留氨气的味道。

水果商赖先生说,他们曾多次和冷库承包人潘先生以及鑫鑫牧业有限公司协商。“但是就在昨天,公司出具了一份检测报告,说冷库中的水果的检测结果是正常的,一名工作人员建议我们将外观完好的水果进行销售,可一旦出事我们可承担不起这个责任。”30多位水果商还表示,事故导致这批果蔬出现了腐烂变质,他们的损失理应由承包人或者公司负责赔偿。

随后,记者见到了一位自称是该公司董事长弟弟的男子。他承认5月19日冷库确有氨水泄漏事故,并对30多位水果商的心情表示理解。但他表态,潘先生已经承包了冷库,在具体责任没有明确之前,公司不会和水果商协商解决,并说他们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此事。

而冷库的承包者潘先生则表示,他承包了冷库的使用权,但在承包合同里规定冷库中的制冷设备的维护和操作均由鑫鑫公司负责,因液氨泄漏导致的损失应由该公司赔偿。

随后,记者看到了由温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于6月28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该报告样品由温州市农业局行政执法支队于6月21日从该冷库中的苹果中采样。报告显示,水果样品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测均符合要求。

这批被氨水污染过的水果能否食用?温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一位负责人说,“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用来检测氨气对食品影响的国家标准。因此,该批果蔬能否食用和进入市场,目前还很难说。”

温州市农产品检测中心主任吕旭健表示,“这样的事故很少见,检测中心通常只对果蔬中残留农药含量进行检测,检测内容不涉及到氨这种化学物。”他表示,氨被用作化肥原料,也被广泛用做制冷剂,是一种挥发性很强的物质,浓度高时会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中毒。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的周峙苗老师介绍,氨气极易溶于水形成氨水,氨水则呈弱碱性,如水果中含有酸性物质,那它可能将会与氨水起综合反应生成铵盐,这将对水果的品质造成一定的影响,人体少量摄入铵盐问题不大,但大量摄入是否会对人身体造成影响,目前尚无定论。